河北:工商业光伏2027年、非自然人户用光伏2030年全面入市11月19日,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,即《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》的通知。 《通知》指出以2030年为目标,届时新能源上网电量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。河北省将按照“先增量后存量、先商用后户用、先试点后推广”的策略,逐步推动分布式光伏项日进入电力市场,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相同的入市电量比例,并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分担系统调峰、调频等消纳成本。 通知中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,划分为工商业、非自然人户用和自然人户用三类,并详细说明了它们入市的不同方式: 1. 直接入市:注册为经营主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,可以直接参与电力中长期、现货交易和绿电交易获得绿色环境权益价值。 2. 聚合商聚合入市:具备资质的聚合商可以代表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体参与交易,分配绿色环境权益价值。 3. 价格接受者入市:未直接或通过聚合商参与交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,将按照市场均价结算,作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来源,但暂时不能参与绿电交易。 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入市的时间表上,河北省将根据项目的电压等级、分类及并网时间等因素,分阶段实施差异化入市机制。具体时间线如下: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: 2024年:开展入市试点,鼓励聚合方式参与,上网电量的20%入市 2025年:新并网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项目,上网电量按比例入市;7月1日起,全部存量项目按比例入市 2026年:新并网的10千伏以下项目须入市,入市比例与10千伏及以上相同 2027年:全面进入市场,入市比例逐步扩大至与集中式新能源一致 2030年: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: 2027年:实现入市交易,参照工商业分布式项目 2030年: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: 按照国家政策执行,鼓励自愿入市参与交易。 |